一个白色的木质台子,上面洒满了钉子。在台子的前面的地上放着一本书名为《不在现场》。李心沫端坐在上面,她拿着锤子,将一支钉子钉在自己的裙子上。她不停地钉着钉子,围绕自己一周,将裙子完全固定在木台上面。然后,她试图站立起来,在站立的过程中,钉子撕裂着身上的裙子,露出里面的身体,她的脚上带着脚镣。她拖着脚镣走下台子,拾起地上的书《不在现场》,一边阅读,一边向门口走去。她坐在门口,依旧在读那本书。她的脚上带着脚镣,象征着犯罪和监狱。而她在读着一本《不在现场》的书,意味着她并没有犯罪。这就构成一个残酷的现实——未必犯罪才被带上镣铐,投入监狱。